3 认证模式


    实施灭火设备产品强制性认证的两种基本认证模式为: 
    基本认证模式一:型式试验 + 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 + 获证后监督
    上述获证后监督是指获证后的跟踪检查、获证后生产现场抽取样品检测或者检查、获证后使用领域抽样检测或者检查三种方式之一。
    基本认证模式二:型式试验 + 获证后使用领域抽样检测或者检查固定消防给水设备应采用基本认证模式二,其它灭火设备产品应采用 本认证模式一。
    认证机构应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生产企业分类管理、认证模式选择与确定》的要求,对生产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并结合分类管理结果在基本认证模式的基础上酌情增加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初始工厂检查)等相关要素、对获证后监督各方式进行组合,以确定认证委托人所能适用的认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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